北京7月1日起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北京市司法局发布的北京公告中称,行政执法证件是月日用中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起全身份证明。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面启民共调查取证、华人和国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行政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执法证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北京表明身份。月日用中
北京市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起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和以国务院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除外),人民警察等特殊执法岗位的面启民共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皮夹、华人和国佩戴式卡套、行政挂绳样式)社会公众可以登录各区政府和各市级部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查询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样式公示信息;也可以扫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上的执法证二维码,对证件的北京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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